实务案例20231116

收入认定退税:旧厂房转让的计税规则,浏阳湖案与陕西案

2026-09-18分类:土地增值税清算
11 点击收藏

核心结论

 土地增值税的收入认定有严格规则:应税收入=合同全部价款÷(1+5%)(简易计税);取得土地成本按历史实际支付地价款(不是过户时的市场价);旧房评估价须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经税务机关确认,自己找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被撤回即无效((2020)湘01行终791号浏阳湖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相关,与土地过户时间无关。退税须正式书面申请——"情况说明""异议函"不算退税申请,破产清算组更要按程序申请,否则起诉被驳((2023)陕71行终1375号)。

导语

"厂房卖了902.8万,税务局算的土增税是231万——评估价、地价款、收入口径,每一个环节都有争议空间,但每一个环节法院都站税务局这边。"

湖南浏阳湖酿酒厂卖旧厂房打官司的故事,几乎就是土地增值税收入认定的"教科书":收入按合同价÷1.05算、地价按16年前的实际支付160万算(不是过户时市场价700万)、旧房按评估价140.5万扣——企业三条抗辩全部被驳。而陕西那家破产公司则栽在程序上:递了《情况说明》不等于退税申请,起诉被驳回。收入认定和退税,一步都不能错。

一、案情概要

案例一:浏阳湖酿酒厂案——旧厂房转让收入认定(湖南长沙)

交易:2019年12月,浏阳湖酿酒厂向晨智公司转让工业用地及厂房,转让价款902.8万元(合同含水电设施、树木等全部附着物)

纳税申报:2019年12月31日申报土增税,应税收入填报859.8万元(=902.8万÷1.05,简易计税),扣除项目合计305.3万元,增值额554.5万元,增值率181.64%,应缴土增税231.5万元

核心争议:①收入认定(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②取得土地成本(历史160万 vs 过户时市场价700万);③旧房评估价(税务师报告140.5万 vs 企业主张评估范围不全)

判决:一审(2020)湘8601行初659号驳回 → 二审(2020)湘01行终791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税务局胜诉)

案例二:陕西某公司案——退税申请必须正式(破产清算场景)

拍卖:聊城中院司法拍卖某公司91949.7㎡土地使用权,某公司以12.34亿元竞得

追缴:税务局追缴该公司少缴土增税5.34亿元(依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第2款),强制执行划转税款

退税申请: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清算组认为税务局多征税款,递交《关于土地增值税计算差异的情况说明》,要求重新核算退税

起诉被驳:一审、二审((2023)陕71行终1375号)均认定《情况说明》≠退税申请——内容仅是对计算方式的异议,未明确"要求退税"的表述,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

二、争议焦点

三、法院裁判逻辑

1. 纳税义务时间与合同签订相关,与土地过户无关(浏阳湖案,长沙中院)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依据上述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相关,与土地过户时间无关

裁判要旨:①纳税义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不以过户/办证为准——即使土地权证2006年合同签订、2016年才过户,纳税义务2006年即发生;②转让旧房收入=全部价款及经济收益(条例第5条、实施细则第5条);③简易计税收入=价税合计÷(1+5%)。

2. 取得土地成本按历史实际支付,不是过户时市场价(浏阳湖案)

计算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应当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实际"支付"的地价款为准,与获取土地权证时间以及广宇公司向浏阳湖酿酒厂转让土地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款无关。根据……增值税普通发票,广宇公司向浏阳湖酿酒厂出售土地,收取土地转让费价税合计是160万元。因此,认定"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为160万元整。

裁判要旨:①取得土地成本=实际支付地价款(历史成本),非当前市场价——财税字〔1995〕48号:旧房转让按评估价格+取得土地地价款+转让税金扣除;②未支付或不能提供支付凭据的不允许扣除;③上一手已按市场价缴税的可延续计税基础(但本案不适用)。

3. 旧房评估价须有资质+税局确认(浏阳湖案)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裁判要旨:①评估报告须由有资质机构出具(金鼎评估公司报告有效);②企业自己弄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被价格认证中心撤回(程序违规),不得作为依据;③评估须完整涵盖附属设施(配电间、水电管线等),否则评估范围争议可能被驳回。

4. 退税申请须符合法定形式(陕西案,西安铁路运输中院)

《情况说明》仅是某公司对某税务局税款计算的方式和金额提出的异议,且对每一项异议内容的具体陈述和分析,并未明确其要求某税务局履行退税的法定职责,故对某公司的上述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某公司要求某税务局履行退还多缴税款的法定职责,缺乏事实根据

裁判要旨:①依《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78条,退税申请须明确提出退还多缴税款的请求;②"情况说明/异议函"仅是表达异议,不算退税申请——起诉不作为之诉须先证明提出过申请;③破产清算组主张退税的,更须注意书面申请的形式要件;④退税属于纳税争议,须先复议后诉讼(复议前置)。

四、收入认定与退税规则全景

五、判例图谱

六、诉讼策略建议

如果你是【纳税人】(转让旧房/厂房被征税)

如果你是【破产企业/清算组】(申请退税)

?? 最大风险:形式要件缺失导致"程序性死亡"。 陕西案中破产公司递了《情况说明》、税务局甚至口头答复过,但法院仍以"未提出正式退税申请"驳回——退税不是靠"表达异议"就能启动的,必须是明确、书面、留痕的申请。

七、办案要点速查

常见问题(FAQ)

Q1: 转让旧厂房,土增税收入怎么算?

应税收入=合同全部价款÷(1+5%)(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浏阳湖案((2020)湘01行终791号):合同价902.8万→应税收入859.8万。合同价款含全部附着物(水电设施、树木等)。

Q2: 取得土地的成本按什么算?按现在市场价行吗?

按历史实际支付地价款,不是市场价。 浏阳湖案:土地2006年签约、2016年才过户(当时市场价700万),法院仍按实际支付160万扣除——与过户时间、上一手税负无关。未支付或无凭据的不允许扣除(财税字〔1995〕48号)。

Q3: 旧房评估价怎么认定?自己找的评估行吗?

须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经税务机关确认。 浏阳湖案:企业提交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因价格认证中心撤回而无效,税务师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重置成本140.5万)有效。评估须完整涵盖附属设施,否则评估范围争议难获支持。

Q4: 破产清算中发现税局多征税款,怎么申请退税?

必须书面正式申请。 陕西案((2023)陕71行终1375号):递交《情况说明》≠退税申请——须明确"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表述,并留痕送达。退税属纳税争议,先复议后诉讼(复议前置);自结算缴税之日起3年内申请。

Q5: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什么时候发生?

与合同签订时间相关,与土地过户时间无关(条例第10条)。浏阳湖案:土地2006年签约,纳税义务2006年即发生——即使2016年才过户、才被追征,也不影响纳税义务的成立。

参考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5条、第10条、第11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第7条、第15条;财税字〔1995〕48号第10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税收征管法》第51条、第64条、第88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78条;(2020)湘01行终791号;(2020)湘8601行初659号;(2023)陕71行终1375号。

文章来源:浙江优穗律所 优穗律所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