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法下房开土增清算时如何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截止时间?
请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月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有一开发项目在达到清算条件 后,于2026年2月25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3月3日受理,请问我公司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销售收入、销售面积归集时间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150税清算申报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2026年1 月1 日在政策法规-文字政策解读版块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第三条明确了清算收入、销售面积归集的截止时间与预征起止时间规定相衔接,本条规定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
【例】甲公司的某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达到清算条件后,甲公司于2026年4月15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算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于4月20日 受理,则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例】甲公司的某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达到清算条件后,甲公司于2026年4月 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算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于5月8日受理,则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由于甲公司在4月申报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3月底,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甲公司应进行补充申报,将清算申报资料的销售收入、销售面积数据更新至4月底。
因此,你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房开项目土地 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 3 月 3 日受理,则该房开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确认 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8 日。
文章来源:飞哥财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