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20231116

企业收到房产抵工程款如何财税处理?

2025-08-12分类: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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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抵工程款业务实质:双重交易的法律界定

以房抵工程款的本质是债务重组与不动产销售的复合交易;

1、法律层面:债务人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需经债权人同意。实务中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债权债务转移。

2、税务层面:开发商视同销售不动产,建筑企业视同取得不动产并可能再次转让,形成双重纳税义务。

二、会计处理:四步完成账务处理闭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建筑企业需按以下步骤处理:

1、抵债协议签订时

借:应收账款——开发商 3000万元  

贷:工程结算收入 3000万元  (同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270万元,按9%税率计算)

2、取得房产时

借:固定资产——商品房 3000万元 

贷:应收账款——开发商 3000万元  (若存在差价需调整"营业外收入"或"资产处置损益")

3、房产转抵供应商时

借:应付账款——材料商 1000万元  

贷:固定资产——商品房 1000万元  (需按公允价值确认处置收益,假设评估价1050万元)  

借: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50万元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47.73万元  (按5%简易计税计算:(1050-1000)/1.05*5%)

4、自用房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36万元  

贷:累计折旧 36万元  (按20年折旧期,年折旧率5%)

关键点:需取得开发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或5%),否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税务处理:五大税种合规要点

1、增值税:甲乙双方双重纳税义务

A开发商:按房产公允价值缴纳增值税,预缴时按3%预征率计算。

B建筑企业:1)自用:无需缴纳增值税 2)转售:按"销售不动产"缴纳5%增值税(简易计税)或9%增值税(一般计税)

2、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调整

A开发商: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工程成本。

B建筑企业: 1)取得房产时按公允价值入账 2)转售时确认处置收益

3、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风险

A开发商:需按视同销售价格计算增值额。

B建筑企业:转售房产时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通常为5%-8%。

4、契税:购房方义务

A建筑企业:作为房产受让方,需按3%-5%税率缴纳契税。A建筑企业转售时:由最终购房者缴纳契税。

5、印花税:双向缴纳义务

B开发商与A建筑企业: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0.05%印花税。

A建筑企业与C供应商:再次转让时需重复缴纳。

文章来源:壹咖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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