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抵扣凭证扫描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3]685号
发文日期:2013-09-29 | 全文有效
随着“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行以及增值税防伪税控汉字防伪项目推广使用范围的逐步扩大,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以及汉字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二维码专票)扫描认证工作面临极大压力。为有效解决增值税抵扣凭证扫描认证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纳税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国税机关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办税大厅在用扫描设备的清理检查,对使用期限长、机件老化已不适用的扫描设备自行组织更换,提高增值税扣税凭证扫描认证一次性通过率。同时,积极引导纳税人自行采集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或使用ARM自助办税终端办理认证业务,减轻办税大厅前台工作压力。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省国税局正在税务端调试货运专票网上认证系统,并决定在企业端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单位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信息安全中心)提供的货运专票企业端扫描采集软件;同时已明确该中心及其代理商免费将企业端软件接口提供给我省其他扫描设备服务单位,以便服务单位对现有的扫描认证系统进行升级,以支持货运专票网上认证业务。
广东百望九赋电子有限公司是国家信息安全中心授权我省的货运专票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负责国家信息安全中心开发的网上认证货运专票企业端软件在我省的推行,其代理销售的企业端扫描设备为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的产品。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认证事项,确保纳税人购买一套扫描设备可同时支持货运专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网上认证业务,省国税局决定增加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为我省推广使用企业自行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服务单位,其提供的企业端扫描认证系统在我省完成相关测试和联调后,可在我省全面推行。
三、各市国税机关要加强对所辖地区选定的扫描设备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其公布服务内容及具体的收费标准,优化扫描识别软件,提高二维码专票扫描识别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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