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只为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2019-03-18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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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只为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答:按照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仅为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通过工资薪金科目核算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在税前扣除。

文章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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