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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如发生评估增值或减值,缴纳房产税时是否需要调整房产的原值?

发布时间:2026-05-09 分类:财税小白必看 点击:41 0 相关税种: 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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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因此,房产税计税原值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房屋原价确定,若应税房产发生评估增值或减值情况,不能相应调整房产税计税原值。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文章来源:税 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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