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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6]14号

发文日期:2016-06-02 | 全文有效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6年6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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