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已缴成本费用抵扣红线外支出工程成本自产平均水平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3]91号

发文日期:2003-04-30 | 全文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赤峰市地方税务局、通辽市地方税务局、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兴安盟地方税务局、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有关农网改造工程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农网改造工程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值的规定,对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时允许扣除设备价值的项目暂按以下范围执行:                      (1)变压器;

  (210KV以上隔离开关;

  (3)跌落式熔断器;

  (410KV以上避雷器;

  (5)电杆;

  (6)金具;

  (7)绝缘电器。以扣除设备价值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三、本通知下发前未扣除设备价值全额征收的税款不予退还。

上一篇: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村民办理宅基地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批 ...下一篇: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运输企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