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税收政策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6-07-15 | 全文有效
各市县财政局、工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为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对税收类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清理,共废止18件、失效2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5日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
一、废止18件
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房屋拆迁契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苏财基层〔2005〕1号)
2.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是否征收契税的函(苏财基层〔2005〕3号)
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政策的通知(苏财基层〔2008〕7号)
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抵减契税问题的通知(苏财基层〔2008〕8号)
5.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契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农税〔2001〕23号)
6.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的函(苏财便〔2005〕228号)
7.转发《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税〔1995〕33号)
8.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税〔2003〕76号)
9.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04〕2号)
10.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苏财税〔2004〕60号)
11.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税〔2004〕69号)
12.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钒矿石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06〕75号)
1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07〕45号)
1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暂行条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07〕74号)
15.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08〕10号)
16.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3号)
17.关于明确海事部门委托代征车船税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2〕18号)
18.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能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2〕21号)
二、失效2件
1.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03〕11号)
2.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苏财税〔200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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