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两分法商品房据实扣除蛇类研究会售楼处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关于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26-06-29 | 全文有效

为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现决定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20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6年6月29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规定已对清算评估、清算方式确定、清算鉴证业务等予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对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20号)。

上一篇: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