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公益性捐赠税前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双方约谈终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2016年度结转扣除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安徽省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发文日期:2024-12-16 | 全文有效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调节作用,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我省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调整如下:

一、保障性质的住房预征率为0%,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二、第一条规定以外的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5%。

三、上述两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住宅、非住宅预征率为2%。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即纳税人申报所属期为2025年1月1日以后税款的,按本公告预征率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和行为税若干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10号)第十四条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 日

上一篇:深圳市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一篇: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