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医疗保险金评估价格住房红线专用章违法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

发文日期:2023-11-22 | 全文有效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上一篇: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事项的公告下一篇: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