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磁县黄沙乡按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批复
冀税三字〔1993〕11号
发文日期:2018-06-15 | 全文有效
(1993年4月20日河北省税务局冀税三字〔1993〕11号印发,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确认继续执行)
邯郸市税务局:
你局邯地税三〔1993〕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磁县黄沙乡所在地从1993年度起按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199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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