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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填报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资料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日期:2016-06-22 | 全文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66号),现将我局2016年税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6年参与全国税收调查的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66号)要求确定,具体名单见深圳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厅”的网上直报平台页面。我局并在“个人信息提示”页面对纳入调查范围的纳税人给予提示。

        二、调查方式和调查时间

        纳税人自行选择调查方式,既可以使用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在线填报,也可以下载安装企业录入版填报。全市税收调查填报从6月22日开始,7月下旬截止,企业集团税收调查填报从6月22日开始,7月中旬截止,具体时间以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三、网上直报方式

        网上纳税人登陆深圳国税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点击“办税服务厅”—>“办税区”—>“网上直报”—>“税收调查网上直报”,进入税收调查网上直报平台,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出现网络拥挤,请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前登录网上直报系统填报。

        (一)纳税人在线填报时,选择“2015年度全国税收调查”报表任务。参加企业集团调查的纳税人,选择“2015年度企业集团税收调查”报表任务。同属税收调查和企业集团调查范围的纳税人,上述两项报表任务均需填报。

        (二)登录代码:纳税人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号;验证密码:纳税人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果第一次登录提示代码、密码不正确,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收调查工作人员。

        (三)为减轻纳税人重复填报数据的负担,我局从税收征管系统(CTAIS)抽取部分调查指标到直报系统,包括申报指标和财务指标,供企业填报数据时参考,具体操作办法见深圳国税局网站《税收调查资料填报指南》。

        (四)具体填报内容及填报口径详见深圳国税局网站网上直报平台。

        四、下载安装企业录入版方式

        我局提供企业录入版的调查软件和参数下载途径,供纳税人下载安装。

        (一)下载途径:登陆深圳国税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服务区”—>“涉税软件下载”—>下载“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系统NTSS(企业录入版)”。

        (二)上报数据:使用企业录入版填报审核数据后,在〔收发〕菜单下选择〔上报数据〕—>〔i@Report报表服务器〕—>〔下一步〕时,需填写服务器地址:http://218.18.101.150/IRPT/i,同时选择〔上报上级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在填报税收调查资料时,请注意报表期为“2015”年度,数据单位为千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填报(部分指标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部分集团企业还需完成企业集团调查任务,企业集团调查应填报2015年度和2014年度数据。

        (三)纳税人在税收调查工作中有疑问的,请咨询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4000015511咨询。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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