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
编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29号
发文日期:2016-06-13 | 全文有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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