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转让集体土地职工教育费两处资料汇总缴纳计税方法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关于废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废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发文日期:2016-06-27 |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国税机关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27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下一篇: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