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无法取得发票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收租金网签一般计税收入加回涉税信息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函[2014]85号

发文日期:2014-04-18 | 全文有效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鉴于国家工商登记制度、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已进行了改革,企业注册资金由实缴登记制改革为认缴登记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税,经省局研究,现将有关税务登记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层国税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其验资报告。

  二、税务登记表中,“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一栏,可根据企业章程、协议、承诺书等文件资料的实际出资额或承诺出资额进行登记填写。

  三、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上一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 ...下一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备案类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当场办结的公告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