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发文日期:2014-04-16 | 全文失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自2018年6月15日起,此文废止。
为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行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增值税普通发票限额核定初次核查”等33个进户执法项目。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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