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抗癌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抵扣处理租赁塔吊江西税前扣除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发文日期:2014-07-28 | 全文有效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28号)要求,现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时,按以下减免性质代码填报综合申报表。其中,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的居民企业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减免性质代码为0303001;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减免性质代码为0303002.实行核定定率征收方式的居民企业在月(季)度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减免性质代码为0303003;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减免性质代码为0303004;实行核定定额征收方式的居民企业在月(季)度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减免性质代码为0303005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填报说明

上一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 ...下一篇: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