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发文日期:2014-04-24 | 全文有效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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