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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关于对霞石正长岩非金属矿产品征收资源税的公告

发文日期:2013-09-02 | 全文有效

河南省地方税务关于对霞石正长岩非金属矿产品征收资源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部分矿产品资源税定额的批复》(豫政文[1995]173)的规定,结合我省部分矿产品开采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开采霞石正长岩矿产品的单位与个人,从2013111日起征收资源税。其税目、税率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矿产品税目、税率、税目注释表

 

税率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霞石正长岩

3/

霞石正长岩是一种碱性岩,灰、浅绿、浅黄褐色,中粗粒,具似花岗结构。主要由碱性长石(65%-70%)、霞石(15%-25%)和碱性暗色矿物(10%-15%)组成,广泛应用于玻璃制造、陶瓷釉料(可以代替长石和部分纯碱),还可生产氧化铝、碱金属碳酸盐和波特兰水泥等,具有熔点低、节能、节碱的优点。





 

 

 

-

 

 

 

  特此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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