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其他应收款东营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政府基金退(免)玉溪(细支庄园)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

桂地税函[2009]446号

发文日期:2009-08-14 | 全文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瑞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问题的请示函》(桂瑞函字[2009]042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值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下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