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不动产租赁服务倒逼组卷明确自治区级时间节点科研机构转制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发文日期:2013-04-22 | 全文有效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将于2013425日起在本市启用。

 

二、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将同时停止使用。

 

三、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主要变化与使用要求:

 

()取消塑料皮与白卡纸外皮,正、副本为单页上下版面设计。

 

()取消征税栏免税栏,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根据征、免税情况自动打印征税免税等字样。

 

()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打印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应在正、副本“(专用章)”处分别加盖征收机关征税专用章

 

()新增二维条码打印空白区,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编码、打印车辆完税信息。

 

本公告自201342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一篇: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2013年度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 ...下一篇: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