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加入本市网上电子申报税款划转业务的通知
沪国税计[2007]42号
发文日期:2007-11-26 | 全文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为了进一步推动网上电子申报纳税工作的开展,提高本市税款解缴的电子化程度,为郊区(县)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加入本市网上电子申报纳税划转业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纳税人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设有银行结算账户的,均可办理网上电子申报税款划转业务。
二、有关协议签定等业务处理事项按《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纳税人网上电子申报纳税的通知》(上海银发[2007]125号)要求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