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个亿买公司拿地,溢价3亿,土增一分不能扣
前阵子有个老板来问我:我看中一块地,要是走招拍挂,光地价就得几个亿,还得跟人抢。有人给我出主意,说直接把这个项目公司的股权买过来,公司名下有地,股权一过户,地不就是我的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挺得意,觉得绕开了招拍挂,还省了事。
我跟他说,你先别急着高兴。这条路不是不能走,但账要算清楚。你花5个亿买的是100%股权,可这块地在项目公司账上可能只值2个亿,那3个亿的溢价,将来土增清算的时候,一分钱成本都进不去。
一、同样拿地,两条路的差别在账上
招拍挂拿地,很简单:你交了土地出让金,拿了出让合同,这块地的成本就是你的成本,清清楚楚。
股权收购拿地,就不是这么回事了。你买的是公司,不是地。公司账上那块地值多少钱,是从原来那家公司继承过来的。你多付的那部分钱,叫股权溢价,是花在"买公司"上的,不是花在"买地"上的。
这话听着绕,但清算的时候就是这么认的。
土增清算,扣除的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你招拍挂拿地,出让金就是凭证;你股权收购拿地,公司账上的土地成本还是原来那个数,你多付的溢价没有对应的合法凭证,进不了扣除项目。
国税发〔2006〕187号写得很明白:扣除项目金额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的不予扣除。
二、算一笔账,你就知道差距有多大
咱们拿数字说话。
假设你看中一家项目公司,公司名下有块地,账面成本2个亿。你花5个亿把100%股权买下来,溢价3个亿。
项目开发完,卖了12个亿。
土增清算怎么算?收入12个亿,扣除项目包括土地成本2个亿、开发成本4个亿、费用和税金2个亿,合计8个亿。增值额4个亿,增值率50%,适用税率40%,土增税大约1.6个亿。
如果那3个亿溢价能进成本呢?扣除项目变成11个亿,增值额只剩1个亿,增值率9%,在20%以内,直接免税。
1.6个亿和0,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这就是股权收购拿地的坑:你以为你花了5个亿买地,其实税务上只认2个亿,那3个亿的溢价,清算的时候全变成了增值额。
三、更麻烦的还在后面:"名股实地"可能被穿透
上面说的是清算环节的损失,还有一层风险,是收购环节就埋下的。
如果你的项目公司名下的核心资产就是这块地,没有别的实质经营业务,那税务机关可能不看你"股权转让"这个形式,直接穿透看实质——你这不就是转让房地产吗?
这不是吓唬人。国税函〔2000〕687号明确过:一次性转让100%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后来国税函〔2009〕387号、国税函〔2011〕415号又把这个口径延续了下来。
也就是说,你转让方那边,可能还没等清算,转让股权这一步就要按转让房地产征一道土增税。
中国税务报今年7月还专门写过这个话题,讲的就是"名股实地"的风险。标的公司名下179套商业房产,股权一转让,税务机关很可能穿透认定为转让房地产。
买方卖方,谁都跑不了。
四、股权收购拿地,怎么少踩坑
我不是说股权收购这条路不能走,而是说走之前要把账算明白。
头一条,收购前先做尽调,看项目公司账面土地成本是多少。别只盯着地值多少钱,要看账上值多少钱。账面成本越高,你将来清算越有利。
再一个,收购溢价怎么处理,提前想清楚。溢价进不了土增成本,这是规则,不是谈判能谈下来的。你能做的,是收购前把公司的资产重组、债务结构安排好,别让溢价白损失。
还有,涉及土地占比高的项目公司,转让股权之前一定要先跟主管税务机关沟通,问清楚当地对"名股实地"是什么口径。687号文是批复,各地执行有差异,别想当然。
最后说句实在话:买公司拿地,看着省了招拍挂的钱,但税上可能多花几个亿。到底是真省还是假省,先把清算这笔账算清楚再签字。
五、几句实在话
这些年我见过太多老板,栽就栽在"觉得省了"上。股权收购拿地,省的是当下的事,埋的是清算时的雷。
买地也好,买公司也好,花的钱是一回事,税务上认的成本是另一回事。这两本账对不上,最后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这一条线,分开的是一笔溢价和一个项目的利润。(本文基于公开政策与实务经验整理,具体处理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文章来源:宏林老税官聊财税 诚之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