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问题详情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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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将公共配套设施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清算后对外转让公共配套设施的,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且其应扣除的成本确认为零”如何理解?

答案

由于在清算时已将公共配套设施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分摊到可售的房地产,因此清算后再转让的其应扣除的成本确认为零。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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