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咨询与数据解决方案提供者! 全国热线:0538-5012366
商务合作请致电:18853878520(微信同号) 签到送积分

登录 注册

财税数据服务平台

分期开发,分批完工扣除项目的问题

日期:2018-10-25 分类: 常见问题

问:分期开发,分批完工如何分摊扣除项目金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备案号:鲁ICP备09006057号-2

ICP证:鲁B2-20180217

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