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确认“不可售公配”?

2018-12-12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专家 张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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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甲房地产公司开发“家园小区”项目,建设1号至6号共6栋商住楼,其中5栋为17层,1栋为25层。每栋楼的建筑数据如下:

      通过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后,我们运行房地产项目动态管理系统的风险评估模块,系统将不可售房源的位置、面积、类型、以及系统内6000多个项目的行业标准等诸多因素,进行自动化综合稽核分析后,出具“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的风险点,提请相关人员。

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核实,该“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实为可售的地下室。土增清算时,调整房源类型做未售处理,分摊项目总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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