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结转成本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云南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医疗保险金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审批客票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

发文日期:2019-02-03 | 全文有效

  为加强和改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防伪措施见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第三条和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2月3日

上一篇: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 ...下一篇:关于选拔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