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数据治理部分涉税信息建筑企业专门借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虚开发票罪

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虚开发票罪

刑法修正案(八)

发文日期:2015-01-01 | 全文有效


《刑法修正案(八)》三十二、删去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

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进行的修改,增加了虚开发票罪。



上一篇: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下一篇: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骗取出口退税罪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